全校各单位:
省教育厅近日发出通知:面向全省高校征集2016年度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选题,现转发相关文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基础研究重大课题应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湖北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以及学科建设中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体现学术前沿的研究课题。
2.应用研究重大课题应围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会议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围绕国家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特别是要突出湖北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在党委和政府决策中能够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3.所有选题都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能够通过联合攻关形成集成优势,取得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4.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省社科重大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和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重复。
5.选题应体现协同攻关,注意吸收各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
二、选题提出与报送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的征集工作,严格按照选题要求,结合本校和校际联合的研究优势,组织专家充分论证,反复凝炼,使选题体现科学性、规范性和前瞻性,突出问题导向,淡化学科,避免因人设题。
2.省教育厅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选题进行认真评审和遴选,并最终形成重大项目课题申报指南,发布申报通知。
3.各校限报5个选题,并对每个建议选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主攻方向和需要重点解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作500字左右的简要说明。
4、请我校拟推荐选题者,填报《选题推荐表》(附件),将其电子版于2015年7月9日下午17:00前通过办公系统发给科研部(联系人:赖思源),由科研部汇总后报出。
附件:2016年度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推荐选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