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管理办法》,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评审,经本人申报,学院评审小组评定,现将我校2023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立项评审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2年11月21日-11月24日 如有异议,请提交书面文件至文泉南楼411办公室。
备注:
(1)受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中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资金资助”(英文为: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
项目出版或发表的成果未标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中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资金资助”(英文为: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将由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结项评审会评定是否予以结项。
(2)项目建设期为1年,即2022.11-2023.10月。超建设期限的项目允许延期一次,最长实施年限不得超过2年,逾期不结项者予以撤项。
6163银河.net163.am
2022年11月21日
附件1:2023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立项明细表(挂网).pdf